關于因緣的禪語20句(九)
1、[ 扎地達 ],意指諸法皆依于值遇因緣、觀待條件、依仗假立三種因緣隨一而成立。
2、諸有為法皆依因緣的和合與滅失而有生滅,這是佛教各宗所共許的有為因果緣起。
3、了知總的因果緣起或粗細分緣起之義,尤其通達個別的十二因緣的染凈因果實屬必要。
4、投引六道隨一的果報中,令所蒙受的苦樂果或因緣條件圓滿不圓滿的業(yè),稱為滿業(yè)。
5、如以下一世感得投生為人道的胎生而言,是隨著業(yè)習氣,依因緣成熟,從中陰的最后邊際心,最初投入父精母血時的結生心識,就稱為果位識。
6、諸有為法皆由本身相順無常的因緣所生,并非無因生,也非創(chuàng)世主心動意想而生。
7、為了厭離輪回的過患,欲求涅槃的功德,當勤精進,反觀自照,思維我與有情之所以流轉生死受苦,以及得以出輪回得解脫的流轉還滅因緣,依此遮止苦及苦因,造作樂及樂因,這才是修學十二因緣的主要意趣。
8、同輪十二因緣是由圓滿六因六果而感果的。
9、十二因緣的次第是無明而行等 ―― 當然在行之前必有惱 ―― 造了行業(yè)后轉成業(yè)習氣的形態(tài)存在,安立在意識上(因位識),臨命終時即由愛取煩惱為助緣予以滋潤此業(yè)習氣的有支。
10、佛說十二因緣是依于兩重因果 ―― 為了讓有情了知兩重因果才宣說從無明到老死的十二因緣的次第。
11、同輪十二因緣的感果次第,應為:六因六果 ―― 即無明、行、識、愛、取、有六因。
12、十二因緣染污品的流轉門,就是集諦與苦諦。
13、3識、4名色、5六入、6觸、7愛、11生、12老死七支 ―― 是輪回因緣的果報。
14、苦集二諦的因果次第可依十二因緣而成立,而且必依前前支而有后后支,若不遮止前前支即不能遮止后后支。
15、世界上所有的事物的發(fā)生、存在與消失,都是有其原因與條件的,都是從因緣而生,也從因緣而滅。
16、世間上沒有天生的東西,大自然因緣聚合會生森羅萬象,吾人的本性上包含了善惡諸法,所謂“心生則種種法生,心滅則種種法滅”。
17、因緣為緣起空,諸法為自性空。
18、佛門有言:一念嗔心起,火燒功德林。所以,這是障道的一大因緣。
19、“諸法因緣生,緣謝法還滅。”
20、求佛道的人從根本上來說先要廣泛學習諸法因緣,明了因緣果報,信心就會堅固。